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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42.公司名稱:韋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。8.因應措施:不適用9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本公司105年3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3,173,964元及董監酬勞 2,115,976元,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。(2)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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